第二次起訴離婚的幾率還是會根據當事人雙方是否符合離婚的條件來判決。一方起訴離婚,一定要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才能判離。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能證明的事實有: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者有賭博和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等情形。
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調解嗎
對于起訴離婚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先行調解,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依然會根據案件證據、庭審情況、《民法典》第五編 婚姻家庭和相關司法解釋,來審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會判決離婚,與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離婚沒有多大關系。
那么離婚當事人就會問:離婚怎么這么難?我的婚姻難道永遠離不了了嗎?
世界上沒有離不了的婚姻,只要想離婚,離婚僅是遲早的問題,需要一個過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要急著半年后就馬上提起第二次離婚,第二次起訴前還應當繼續準備離婚的證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好充分準備,且不可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