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男方買房寫女方名字房子一般屬于夫妻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一方或夫妻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房產,在離婚時應當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雙方協議為共同財產的,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協議的就屬于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前的存款屬于個人財產,購得的房屋也屬于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