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桂嶺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經過承辦法官及團隊干警扎實、耐心、細致的調解,雙方和諧解決糾紛。
原告李某甲與被告張某某系父子關系。2009年11月3日,被告張某某與原告的母親李某乙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約定,原告李某甲由母親李某乙撫養,被告張某某每月支付至少500元撫養費給原告李某甲。簽訂協議后,被告張某某未如約履行,因此原告李某甲將被告張某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張某某支付從2009年11月3日起每月500元的撫養費,直至原告李某甲年滿18周歲止。
案件受理之后,承辦法官主動聯系原告母親李某乙和被告張某某,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并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一方面,法官對被告張某某闡釋父母對子女的責任和義務,夫妻雙方離婚后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并未消除,不攜帶撫養子女的一方,撫養子女的方式變為負擔部分撫養費;另一方面,向原告母親李某乙表示,被告張某某經濟緊張、家庭開支大,撫養費可以考慮適當減少。經過傾情調解,雙方“各退一步,海闊天空”,最終順利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張某某現場一次性支付撫養費7萬元給原告李某甲,糾紛得以化解。
今年以來,桂嶺法庭積極推進“邊界和諧特色法庭”建設,致力打造法庭品牌,針對家事類案件,傾情傾力調解,努力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諧良好的家庭關系,促進社會和諧,共新收家事案件104件,調解成功53件,調解率達50.96%。今后,桂嶺法庭將繼續抓實抓好“公正與效率”,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辦案理念,奮力打造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