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很多被繼承人都會提前訂立遺囑,一般繼承人按照訂立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那么遺囑繼承的方式?
遺囑繼承的方式
(一)公證遺囑。即立遺囑人至公證機關對其遺囑行為及遺囑內容進行公證;
(二)自書遺囑。即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該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并注意年、月、日。
(三)代書遺囑。即立遺囑人委托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見證人不得為遺囑確定的繼承人。
(四)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并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像。完后,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
(五)口頭遺囑。即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無條件書寫、錄音或辦理公證時,口頭訂立遺囑的行為。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遺囑繼承范圍: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有遺囑的遺產按照遺囑約定的繼承,如果遺囑人對遺囑繼承份額沒有詳細說明的,由遺囑繼承人平均分割,各繼承人協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